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 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16浏览次数:190

12月2日上午,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中学习会,学习传达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会议由院长陈瑞晶主持。

学习会上,陈炎生副书记传达了《中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党〔2014〕30 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教组〔2014〕20号)等文件精神,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处、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陈瑞晶院长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抓好学习培训;二是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三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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