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 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每学年第二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的复核,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充分发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平公正。

2.复查内容包括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有学籍异动、是否有明显的不恰当消费或违纪情况,新增认定对象需开展调查认定。

3.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的复核。核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信息错报以及学籍异动等。(包含新增春季退役复学学生

4.复查结果报送:各二级学院在331下午5点前将附件1、2、3、4、复核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单公示报告及新增认定对象的认定申请表、助学金申请表等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电子版发邮箱39467904@qq.com

联系人:唐晓军,电话:83513529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资格复查异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

附件3:2024-2025学年弟二学期国家助学金核查异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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